各系部、处室: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通知精神,陕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竞发〔2017〕2号),省委、省政府决定在2017年评选表彰“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500名,“陕西省先进集体”100个。其中,陕西教育系统各单位可推荐评选陕西省先进工作者16名,先进集体5个。
现将《关于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陕竞发〔2017〕2号)予以转发,望各系、各部门重视此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评选推荐。
各系或各部门可推荐先进工作者1名,先进集体1个。根据要求,“先进工作者”不得上报处级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可以按照科教技术类上报)。学院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组织评选,择优上报。请务必于2017年3月1日前将个人或集体简要模范事迹报送至行政楼718办公室。
附件:《关于2017年陕西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评选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喻朝晖 82150217
邵静云 55823
人事处
2017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