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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及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成员的通知
日期: 2018-01-1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及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成员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及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成员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在全省高等院校开展专家征集工作。

如各院部处室有符合条件PPP领域专家,请于下周三前(1月24日前)电话告知人事处并准备相关材料 。

联系人:黄娟

联系电话:13609282192

2018年1月19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及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成员的通知

陕发改投资〔2017〕1698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局,省级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有关企业:

为规范和推进我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机构的智力支撑及决策参谋作用,拟建立PPP专家库、咨询机构库、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和项目推介平台,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专家成员,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

(一)专家来源。任职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或从事PPP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等。

(二)专业类别。分为综合类、财务类、法律类、工程技术类、金融类、项目管理类等。

(三)入库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业规范,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上、70岁以下,身体健康。其他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3.在PPP项目管理、城市规划、财务会计、资产评估、投融资、工程技术、法律法规等某一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4.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理论素质,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近3年从事PPP相关领域研究工作,在本专业领域享有一定声誉。

5.在专业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造价事务所、资产评估所、招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机构任职的,应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担任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同等专业技术水平),具有丰富的PPP咨询实践经验。

6.在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应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具备PPP项目投融资工作经验,担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同等职级,熟悉相关领域PPP项目投融资管理,近3年来参与过PPP项目。

(四)征集方式。专家征集采取专家自荐、单位推荐两种方式。其中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研究机构任职的专家,可自荐报名;在中介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从事PPP项目投资的企业任职的专家,原则上应通过所在单位推荐报名。

(五)征集程序及要求

1.符合条件的PPP领域专家填报《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专家库专家信息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学历、职称等证明材料,采取单位推荐的需加盖单位公章。

2.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评议后,确定专家名单,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减专家。

3.省发展改革委对入库专家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4.专家任期资格一般为3年,续任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办理相应手续,不再续任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专家资格自动失效。

二、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咨询机构库

(一)报名单位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市政设施领域、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类、能源类、信息和民用空间、农林水利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类、综合类等适合PPP模式领域具有较强的投资咨询、合同拟订、管理咨询等业务能力。

3.拥有满足业务开展的熟悉法律、经济、财会、金融、工程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拥有满足业务开展的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或拥有法律、财会、金融、能源、交通、水利、市政、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家或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

4.熟悉PPP政策、运作、监管、评价等,近3年在相关领域有类似PPP项目成功经验。

(二)申报资料

1.填报《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咨询机构基本信息表》(见附件2)。

2.咨询机构简介(包括公司性质、组织架构、技术实力、骨干力量、财务状况、业绩情况、外围支持及顾问团队等)。

3.咨询机构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及以上)简历。

5.咨询机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

6.咨询机构独立完成的PPP项目咨询服务业绩及证明材料,包括咨询服务合同、实施方案等。

7.咨询机构法人代表签署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函。

8.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入库后我委将在陕西省PPP项目推介网络平台公开或提交给有咨询需求的相关机构或项目单位。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张。将封面、目录、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三)入库方式。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咨询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应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情况及PPP案例质量等因素择优选择咨询机构入库。拟入库咨询机构经陕西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省发改委对入库咨询机构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三、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社会资本方投资机构库

(一)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2.在市政设施领域、交通设施、公共服务类、能源类、信息和民用空间、农林水利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类、综合类等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术实力、投资能力和运营能力。

3.具有国家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或银行出具的评定的信用资质等级。

4.近三年内具有PPP项目投资、融资代建项目经验,或者有意向参与PPP项目投资的企业。

(二)申报资料

1.填报《陕西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领域社会资本方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2.社会资本机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社会资本机构简介(包括公司性质、组织架构、技术实力、骨干力量、财务状况、业绩情况、合作伙伴情况等)。

4.机构负责人简历。

5.机构独立完成的PPP项目投资经营业绩及证明文件。

6.具有国家认可的信用评价机构或银行出具的评定的信用资质等级资料。

7.社会资本机构法人代表签署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

8.提交无违法违规的证明或承诺。

9.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入库后我委将在陕西省PPP项目推介网络平台公开或提交给有投资需求的相关机构或项目单位。上述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张。将封面、目录、上述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三)入库方式。我委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社会资本机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应征机构的资质、专业能力、业绩情况及PPP投资情况等因素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机构入库。拟入库社会资本机构经陕西省发改委门户网站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省发改委对社会资本机构参与PPP项目等情况进行动态评估,依据评估结果进行动态管理。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2月28日。

2.申报方式:将申报资料递交或邮寄至西安市朱宏路3号省统建办5楼陕西省重大项目储备推进中心(邮编:710016),将电子版发至283293531@qq.com,申报资料一经收到不予退回。

联系人:

储推中心 杜占魁 电话:029-86320616 13571993103

李 致 029-86320609 18991187840

委投资处 刘 斌 029-63913109

范金艺 029-63913077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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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附件一.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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