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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日期: 2016-10-09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关于报送2016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文化厅

陕文人[2016]60

 

杨凌示范区、韩城市、西咸新区、省管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直各部门,省直文化系统各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评审条件中规定的任职要求和相关政策的各类所有制单位及有关协会、学会的现职专业技术人员,在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次至少1次,其他年度为合格或称职。已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评审。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系列转换和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省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按照相应系列(专业)工作要求和任职条件报送材料,进行转换评审或资格审核。

  二、报送材料时间

  2016912日至1028日(节假日除外)。

  三、报送材料内容

  (一)由申报职称人员所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局人事(职改)部门或省市(区、县)人才交流中心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信函。

  (二)《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A3纸张,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三)《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A3纸张,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四)主要业绩及相关证件、证书。

  评审材料按类进行整理,如果材料袋在1个以上,每袋材料封面上都要粘贴《报送材料目录》或打印好的袋内材料清单。

  1. 表格类:

  1)《申报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A3纸张,艺术、图书资料30份,群众文化25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

  4)《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1份。

  为确保材料统一规范,陕西文化信息网上下载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要用A3纸双面打印,骑缝装订。《评审表》和《考核登记表》中填写的有关学习工作经历、业绩和科研论文等内容应由对应部门审核盖章。无具体对应部门,由基层单位审核盖章,确保真实有效。

  2. 证件和证书类:

  1)身份证复印件。贴于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一页,以便核对相关信息。

  2)职称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3)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4)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申报图书资料系列者提供),符合免试条件者,须填写《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一式2份。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80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科目不少于56学时。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20122016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按照规定将继续教育证书及各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有效证明交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验盖章后,提供经过审验和复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及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

  7)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文件,1份。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提供申报职称人员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文件复印件。

  8)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9)本人近期两寸证件照2张(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

  以上材料分资格类证书和获奖类证书装订。申报者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原件须经省文化厅职改办验证,审验无误后原件退回。

  3. 业绩类:

  1)业务自传(15003000字)。

  2)任现职以来所发表和取得的论文、专著、业务成果、辅导成果及所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材料。若报送的专著或论文需复印的,须复印专著或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与他人合作的专著或论文,要注明自己所起的作用和所承担的工作量。辅导成果须附被辅导者的证明材料。

刊用通知、用稿清样及提前出版的刊物中登录的论文、作品均不能作为参评业绩。

  四、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问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字〔201626号)规定,从事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免于职称外语(古汉语)考试。

  五、报送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推荐单位要对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报送,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要填写清楚、真实、完整,不得漏项。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时,必须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填写公开监督卡。公示结果应在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注明。除规定的表格外,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

 (二)各地报送的职称材料须经市(区、县)文化主管部门认真审核盖章,严格把关,确保评审材料真实齐全、准确无误后由人事(职称)部门统一报省文化厅职改办。

 (三)报送的职称材料统一使用带封扣的牛皮纸质档案袋(竖向开口)包装,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和联系电话;档案袋底部或侧面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资格。

  (四)各市(区、县)在报送职称材料同时提交2016年各市(区、县)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省文化厅直属各单位在报送职称材料的同时提交本单位初评会情况报告和岗位设置职数、实有人数及岗位空缺等情况报告。

  (五)省文化厅职改办对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验证,不符合条件、不完整或填写不规范的材料予以退回。

  (六)省市级各单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需具备艺术、图书资料、群众文化系列试行条件规定的大专学历。不具备规定学历者,中专毕业需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

  (七)参加评审人员报送的职称评审材料,请自留底稿,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评审工作结束后,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评审通过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于次年8月份前由各报送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统一领取,按有关规定装入本人人事档案。

  (八)申报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虚假材料,取消当年的评审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严肃处理。

  (九)申报者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姓名、单位、身份证号、学历、具体从事专业等相关信息,评审通过后办理职称资格证书将以此信息为准。本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由省文化厅统一办理,经我厅盖章有效,各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于次年收到职称任职文件后联系省文化厅职改办领取。

  六、报送材料地点

  省文化厅职改办(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联系电话:(02987284670  87388870(传真)

  七、表格下载

  以上内容可登录“陕西省文化厅—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查询(网址: http://www.sxwht.gov.cn/)。《报送材料目录》、《申报艺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图书资料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申报群众文化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况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陕西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推荐评审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汇总表》、《陕西省计算机考试免试审批表》、《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公开监督卡》、《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2016年各市(区、县)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局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等表格可在网站下载。

 

  (补充说明:由于近期网站维护,表格附件无法上传,请根据需要前往公共邮箱下载。邮箱地址:whtzgb03@163.com ,密码:87388870。)     

 

                                                  陕西省文化厅

                      201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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