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年度职工困难救助的通知
各部门、全体教职工(含退休职工):
根据《西安市级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度职工困难救助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及时享受到政策关怀,现将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5年度内,职工(含退休职工)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后,一个统计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总额超出本人年度工资50%,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报困难救助(具体判定标准:年度合理门诊个人自付费用+年度合理住院个人自付费用-2025年底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个人年度工资的50%)。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自强校区办理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19日(星期四)至3月20日(星期五),自强校区办公楼213室。
2.港务校区办理时间及地点:2026年3月25日(星期三)17:00前,港务校区办公楼716室。
教职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任意一个时间、地点办理申报手续。
三、申报所需材料
请申报人员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另行通知或现场咨询),按要求填写《职工困难救助申请表》,按时至指定地点提交审核。
联系人:刘梦
联系电话:88092139,18710970924
人事处社保科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