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办理2023年度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的通知
按照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对我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我院职工待遇享受,做好2023年度职工门诊慢性病零星报销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经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或复审认定后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范围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异地产生的门诊慢性病相关医疗费用,未在异地直接结算(因当地没有开通慢特病异地结算或者医保网络结算系统故障)的可纳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流程
1. 集中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日--2024年1月10日上班时间。
2. 集中申报地点:
2024年1月3日、10日两天在自强校区办公楼208室,其余时间在港务校区办公楼716室。
3. 申报资料: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收据联或发票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发票联)原件、处方复印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3)如有电子发票,需提供《电子发票承诺书》(见附件)。
4. 温馨提示:
(1)报送票据及费用明细等资料,须为2023年度且符合申报范围内的有效发票。
(2)医保个人账户支付费用不在报销范围。
(3)对本次报销如有疑问,请致电88092139咨询。
人事处社保科
2024年1月2日
附件
电子发票承诺书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申请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药店)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的门诊医疗费用(电子发票)进行门诊慢性病报销,发票号码为_________,共计票据_________张,合计金额:__________元。
本人保证所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重复申报,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